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企業安全
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規定的通知
安監總辦〔2015〕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各中央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全面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了《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請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和附后式樣,安排印制《規定》掛圖,按照監管范圍、企業屬地監管的原則,在4月底前分級發放至轄區內企業,確保全覆蓋、無遺漏。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印發中央企業總部。
二、各企業要將《規定》張貼在醒目位置,并嚴格按照要求,抓緊完善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調整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建立相關工作制度。2015年底所有規模以上企業必須做到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2016年擴大到所有規模以下企業。
三、各地區要加大宣傳和曝光力度,強化示范引領和鞭策推動。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加強督促檢查,指導、推動企業抓好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組織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落實情況開展抽查。
附件:掛圖式樣(略)
安全監管總局
2015 年 3 月 16 日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規定
一、必須落實"黨政同責"要求,董事長、黨組織書記、總經理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共同承擔領導責任。
二、必須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所有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職責。
三、必須落實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機構,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主任。
四、必須落實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配強注冊安全工程師等專業安全管理人員。
五、必須落實安全生產報告制度,定期向董事會、業績考核部門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并向社會公示。
六、必須做到安全責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